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庚寅年十二月十八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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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版 - 产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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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一号文件允许人民币境外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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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1月13日发布今年“一号文件”———《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允许获批境内企业采用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业内人士分析,该政策的出台推动了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进一步开放。此外,人民币受益于此政策而继续升值,对缓解当前通胀压力也能发挥不小作用。
  
   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的境内机构,银行可以通过境内机构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的结算。境内机构可以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以人民币汇回境内。同时,境内机构因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收支,可以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到银行直接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此外,银行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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