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庚寅年十二月廿五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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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新八条调控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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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宣布共计八条政策措施(简称“国八条”),以求“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八条”明确,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此外引人关注的一条是:“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有分析认为,这是限购令的再次升级,是结合信贷政策对手头充裕的投机客的再一次挤压。针对这一措施存在的漏洞———不能在本行政区域购房,完全可以选择在其他城市购房,一些投机资客可以通过注册公司、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国八条”明确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如滞后,地方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问责。
  
   (据1月27日《东方早报》综合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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