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农历庚寅年正月廿七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8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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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国家如何征收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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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会提高购房人持有房产的成本,而降低购买成本。亚洲国家韩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物业税税率可供参考:

  新加坡:自住房税率是4%

  新加坡物业税是对所有房产征收的税种,包括针对中低收入者的政府福利房屋。具体来说,自住房产的物业税率是4%,其他类型房产的物业税率是10%。

  韩国:第二套房税率为50%

  韩国房地产经济从2000年初开始过热,到2003年末,韩国政府采取了房地产遏制政策。2007年韩国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竟达房产总值的30%。而且,税率还随拥有房产数的增高而提高。第二套房产如果出售,各项税率加起来为房产总值的50%,而第三套房产为60%。

  中国台湾:税费约为房价1%

  按照台湾物业税的征收标准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约为房屋总价的0.8%~1.5%。

  中国香港:只按租金缴税

  据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信息,目前香港物业税每年征收,按应评税值计算,如除了租金,业主无其他收益,年租就是应评税值。若房产拥有人为法人团体,可申请将租金视为公司营收,免缴物业税而征利得税。目前物业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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