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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惟亲与避亲制度,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两种截然不同的用人理念。笔者两次创业,亲身体验了两种制度的优劣,感触颇深。 第一次创业是在海南三亚创办饮料厂,当时正赶上海南建省并成立经济特区,抱着捞世界的梦想,于1988年停薪留职,从江西一地方国营企业跑到海南三亚,受父辈之命,与张氏家族成员共同创办了一家饮料厂;第二次是1998年,南海市樵东高级墙地砖厂转制创办樵东公司,转制前笔者任职这家镇政府独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董事、副总经理,分管生产技术工作,在当时成功中标收购樵东厂的陶瓷行业窑炉大王、现蒙娜丽莎集团董事长、总裁萧华和泡沫包装大王、现蒙娜丽莎集团副董事长霍荣铨两人的邀请下,原樵东厂有三位正副总经理(笔者为其中之一)也成为股东,共5位股东一起接管了西樵镇镇政府这家企业,更名为“佛山市樵东陶瓷有限公司”。
两次创业当老板,相差10年,都是私营企业,所不同的是,前者是家族企业,长辈是幕后真正的老板,晚辈只是名义上的老板。任人惟亲是用人的制度底线,从法人代表、正副厂长、采购、财务、后勤、仓管、销售、工序员工等都是家族成员或远方亲戚、老乡。当时甚至约定,不是亲戚或亲戚介绍的老乡不接受。
(下转A24版)
张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