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辛卯年 冬月廿九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86期
E-mail:info@fstcb.com 广告热线:0757-82270095 订报热线:0757-82665959 编辑部:0757-82276288
文章检索  
 

字体大小     
上一篇
广角镜-10城市表态延续楼市“限购”
下一篇

  据中原地产统计,全国已有10座城市明确宣布2012年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福州、长春、厦门、济南和太原。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只要国家政策没有变化,长春明年将继续执行房产调控。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如果上级部门没有发布限购令停止的通知,太原将会把这一政策一直执行下去。”

  2011年,全国共有46座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业内预计,这46座城市将全部延续限购政策,12月底,这些城市将会密集宣布继续执行限购的声明。

  2011年下半年,在大部分一、二线城市均已执行限购的背景下,市场的热点逐步转移至三线城市。由此,国务院于7月14日公布“限购”五条标准。根据“标准”中可量化的因素,有十余个城市属于“限购”高危城市。

  然而截至11月底,仅有浙江衢州、台州、广东珠海跟进出台“限购”措施,且其执行范围均为市域局部,尺度也较为宽松。9月,湖北省曾出台文件要求省内城市自查,要求10月底前房价涨幅控制未达标城市执行限购,但至今自查结果仍无下文。

  在46个执行限购的城市中,有29个城市执行局部限购,即对主城区进行限购。另外,各地“限外”措施松紧不一,如长沙、西宁、呼和浩特等市均对相邻城市或省内人士不设“限购”。

  (据12月22日《中国证券报》整理)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陶城报”的网页作品(文字、图片及其他内容),版权均属陶城报所有,欢迎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转贴或引用,并须注明出处为“陶城报”。未经本站协议授权的,谢绝网页链接。未经本网站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本网站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本网站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同其内容的真实性。如从本网下载使用,请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与本站联系的,请在作品发布后30天内进行。电话/传真:0757-82271849 / 0757-82272915。
  4、本网站保留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对本声明内容进行更新的权利,请您在每次登录本网站时访问此网页,查看本网站的当前声明内容。
  5、以上声明内容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