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 辛卯年五月初九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58期
E-mail:info@fstcb.com 广告热线:0757-82270095 订报热线:0757-82665959 编辑部:0757-82276288
文章检索  
 

字体大小     
上一篇
国务院: 降低过路过桥收费
下一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指出,物流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深入实施,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制约了产业发展。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

  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引导行业系统内的仓储和运输设施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

  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研制,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据6月9日《中国证券报》综合整理)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陶城报”的网页作品(文字、图片及其他内容),版权均属陶城报所有,欢迎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转贴或引用,并须注明出处为“陶城报”。未经本站协议授权的,谢绝网页链接。未经本网站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本网站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本网站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同其内容的真实性。如从本网下载使用,请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与本站联系的,请在作品发布后30天内进行。电话/传真:0757-82271849 / 0757-82272915。
  4、本网站保留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对本声明内容进行更新的权利,请您在每次登录本网站时访问此网页,查看本网站的当前声明内容。
  5、以上声明内容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