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 辛卯年五月初九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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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的主体应该换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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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广东潮州市近日因讨薪引发群体事件。报道称,6月1日,在潮州市潮安县古巷镇打工的熊某等人到所工作的华意陶瓷厂讨要拖欠工资。期间,熊某等人与工厂老板苏某发生争执,熊某被对方指使人员持刀砍伤(有网络报道被砍断手筋、脚筋,并附有照片)。从6月1日至6月6日,熊某的四川同乡约200多人开始聚集在当地派出所及政府门口,要求严惩凶手。聚集事件中,事态逐渐升级,演变为当地川籍民工与政府和警察、川籍民工与当地潮州人的对抗,冲突中共有18名群众受伤,其中15名为外来民工,3名为当地人。6月6日当晚,共有数十辆汽车被烧、砸毁。

  据一家陶瓷行业媒体报道,5月30日,100多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聚集在淄博奇鹏建筑陶瓷公司门口,据传该公司老板携千万元巨款失踪。

  付出劳动,获取劳动报酬,这是天经地义之事。想想讨薪或将面对的危险,或将可能遭遇的冷嘲热讽,走上讨薪之路绝对是无奈之举。但是不讨薪,躺在条件简陋的出租屋里的工人也许在想的是:明天的早餐在哪里?自己不去讨薪,谁会来为他主持正义?没有,没有人会管他付出了劳动而不知道明天有没有早餐吃,没有人会主动出来为他撑腰。甚至在已经出现恶性事件之后,应该履行职责的执法部门及政府还在观望、徘徊、犹豫,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件比后果简单得多,一件最终损失比支付的薪水超出百倍以上的事件。

  可以预见,如果不是因为冲突导致事件被放大和迅速解决,该讨薪事件的解决将遥遥无期。该事件还没有最终解决,就从目前来看,其结果无疑是惨烈的,代价极其高昂:损失的不仅是物质财产,受伤害的不仅是当事人,政府的威信、产区的形象无不受到影响。据相关报道称,受此次事件影响,成都一些当地人甚至冲进当地卖场中的潮州卫浴品牌店面进行打砸和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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