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辛卯年正月三十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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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黄金”节日:价格很涨,产品很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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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不仅仅是消费者进行消费权益维权的日子,也是更多企业、商家切实做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宣传契机。不少建材知名品牌企业已经与各地终端销售商做好了诚信、让利的促销活动策划,对于新年的第一场销售高峰,大家充满了期待。企业期待在品牌市场的角逐中,傲立浪头;商场期待在这场采购盛宴中拉动人气,群聚品牌;消费者更是满怀期待,期待能在新年的第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里得到真正的实惠,不仅仅是价格,还有品质和服务。

   要做好品牌,天天3·15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二十一年后,也就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我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则比较晚,在改革开放五年后,于1984年12月26日成立。直到1987年9月才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事实上,在九十年代之前,消费者的权利并没有被重视,主要是由于中国物品的欠缺。物品的匮乏导致消费者不被重视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

  一、在新中国成立不久,经济比较落后,物品相对欠缺,凡是能生产出来的东西,基本都能卖得出去。在买卖交易双方中,不管是心理还是交易双方的背景,商家都有比较大的优越感;供需不对等,商家获取了更多的利益后,态度也会变得更加“理直气壮”:你不买我也不愁卖不出去。而商品卖出去后,一旦出现问题商家也总是有很多理由开脱责任,甚至会把产品本身的问题归咎于消费者的人为因素。推脱不了就告诉你:要修理,得要发回厂家,让你等。有时候,快的半个月,慢的两三个月均有可能。消费者心里不服,也只能无奈面对。另外有一种情况,紧缺的物品你买到了,但是这个东西出现问题,只能通过专业的渠道找人修理。你找来找去,最后发现类似的服务网点没有建起来,因为维持这种网点需要太高的成本。

  二、中国物品短缺时代,部分需求只能依靠进口。国外产品对质量一般要求非常的严格,把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生命,加之专业性非常强,相对来说出问题的可能性少,他们把可能带给消费者的各种问题,在产品出来之前就解决掉了。也只有把品质当生命的机制和理念,才有更多的百年企业,他们都是因为把好品质生命关而存活下来的。回过头来看,我们国内很多企业,通常都是风光三五年十年,再长也就二十年,便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退出公众视野。

  做企业除了赚钱,社会责任感是很重要的。这种责任感其实就是对自己选择的事情要负责,把眼光放得长远些,而不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影响企业成长。责任感和事业心决定了你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我国物品逐渐丰富起来,改革开放的春风带来好气象。很多行业都通过努力,自主创新技术,进行大量的制造和生产。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许多行业出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同时,市场的繁荣也带来各种各样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产品质量。质量出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过分追求利益造成的结果。由于高额利益的诱惑,开始出现仿冒品牌及通过以假乱真的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骗的事情频频见诸各大报端。

  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随着市场更加开放,涌现出更多商机和机会。在商业经济的推动下,更多的资金参与到制造业的生产中。激烈的竞争中,商家们意识到把好质量关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并通过各种渠道把信息传递给消费者。提出“消费者是上帝”“顾客至上”“没有消费者就没有我们的明天”等服务理念,完善企业管理机制。而对于消费者反馈的问题,努力以最好的办法及时处理妥当。甚至有企业主动和消费者进行互动,请消费者挑产品毛病,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此来提高自己产品的竞争力。

  由此可见,企业想要健康成长,取得更好的发展,必须做到让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逐步去完善生产技术,完善产品质量,完善服务渠道,在市场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所以,不要只在3·15到来时做做表面文章,真想把企业做好,把品牌做大,必须做到天天都是3·15,时时为消费者的利益考虑,实现企业雄伟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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