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农历庚寅年十月廿一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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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为节能减排拉闸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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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出紧急通知
 
   针对少数地区为突击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采取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电,强制性停止火电机组发电等错误做法,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布了《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恢复受影响的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户的供电,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和发电生产,切实维护正常的电力生产供应秩序。
  
   《通知》指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要通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实现。采取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电合理需求的做法不仅违背了节能减排的初衷,不利于节能减排的持续深入开展,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极其错误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部署,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投入,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电力企业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快队伍建设,建立技术支撑平台和评测体系,促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当前要完善和落实好有序用电预案,切实把居民生活用电摆在首要位置,关心好、保证好,全力保障医院、学校、铁路、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广播、电信、金融机构、农业生产、石油天然气生产输送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要;继续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违规建成项目,要依法、按程序停止供电;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用电,杜绝“亮化”工程等浪费现象。
  
   11月24日《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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