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汉字起源于象形文字。汉字的六种造字方法(象形、指事、会意、转注、形声、假借)中,“象形”为首,而“指事”和“会意”也属于“象形”系统。随着文字应用的广泛和文字量的扩大,又衍生出“转注”、“形声”和“假借”等造字方法。“象形”(包括“指事”、“会意”)造字方法的原理是描绘物象。具体的方法是依照物象的轮廓、特征,通过描绘、勾勒来表现物象及概念。它的原则就是“以形表意”(“立象以尽意”)。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出。”就是对象形字造字法形象的注释。关于象形字具体的造字方法,即如何“画成其物”,或说如何“依类象形”的,《汉字文化思维》一书作者姚淦铭先生把象形造字法的“取象”归纳为平视、俯视、仰视、透视、流观取象等五个角度。
1、平视取象。平视取象中又分正面和侧面平视取象两种。比如“门”字,是从正面水平角度观察两扇成双的门扇形象而创造出来的;“眉”字,是从正面平视观察眉毛的形状。而鸟、马、虎、象、猪等动物,是从侧面水平角度观察动物后创造出的字。侧面这种取象方法在动物类的文字中特别常见。因为侧面比较容易辨别出动物的头颅、躯干、足肢、尾部等不同之处,所造之字也更呈现出该字(象形)的典型特征。
2、俯视取象。俯视角度来源于先民的生活经验和长期观察,比如“水”字,是从俯视看水流的结果;“川”字、“田”字,也是俯视取象的结果。
3、仰视取象。对于那些抬头可见的物象,采用仰视取象的方法,象“日”、“月”即是仰视取象的例子。
4、透视取象。这里所说的透视并非现代透视学中的透视法则,而是指透过表面遮挡物看到里面的形象,就像现代的X光透视。例如“宝”字,原意是堆放在屋中的贝、玉等珍贵物品,在象形字中即是直接透视过房屋看到里面的珍宝。
5、流动取象。这是一种极为灵活和全面观察方式,不限于一种角度,而是把固定的视角转化为流动的观察(同绘画中的散点透视)。如,“旦”、“东”、“杲”、“昃”、“莫”、“杳”六个字,是通过观察太阳一天升与落所出现的现象造出来的:在东方地平线升起为“旦”;日在东方,“日在木中”则为“东”;太阳升到木上为“杲”以为明亮;太阳转到西方为“昃”,太阳偏西,日昃人影斜;太阳再运行到地平线的西端,即日落在草丛中时为“莫”(同“暮”);太阳到木下方为“杳”,“杳为全冥矣”。
象形字的这些造字方法的创造和发明至少也有3300多年了。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写到:“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现象……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许慎的话至少说明两点:一是象形文字的产生时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黄帝之仓颉);二是象形文字是在观察自然界中的物象后,“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并“依类象形”的取象造字。从殷商朝出土的甲骨文字与同时代的岩画、彩陶、青铜器铭文(实为图画)以及稍后的画像石、画像砖中绘画造型方法和表现手法都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从保留至今的且大量的民间美术作品中发现,象形造字法与民间美术的造型方法竟如此的“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