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 农历庚寅年四月初八
陶城报社出版 逢周五出版 这期是 第9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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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房地产市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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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视作历年来最严厉的楼市宏观调控措施———“国十条”,出台后曾经引起了市场的一片恐慌,但真实成效如何呢?我们先来看两组可以作为“答卷”的数据: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7.3%,涨幅创下纪录,其中,受到官方大力倡导发展的90平米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幅度更是达到22.4%。

   而中国指数研究院新一期全国土地月报显示,4月,全国70个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充裕,交易活跃。共成交土地628宗,同比增加9%;成交土地面积294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成交的楼面地价虽有所下降,但在天津、武汉等地,依然再出地王。

   楼市依然坚挺,但沪指却已经跌破2600点。虽然有股市分析员分析因股指期货所致,但由于房地产板块股票跌幅居前,也有股评家认定恐慌情绪正是来自地产政策从严,将令各地恐慌性购房骤停。
   我的观点是,至少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并没有根本的变化。也就是说,历次宏观调控都不曾解决到最根本的问题。

   比如说,近期媒体风传物业税将开征,并言之凿凿,上海、北京、重庆有可能成为试点城市。诚然,物业税的开征,将能有效控制财富阶层对于非营业性不动产的持有愿望,也在两会期间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但是坦白的说,我认为,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物业税并没有开征的可能性。

   原因来自多方面。首先,中国虽然有数千年的历史,但是社会财富的延续和积累并不是一个线性发展模式,尤其是经历过解放战争和文化大革命后。换句话来说,改革开放的初期,全中国基本上都是穷人,没有私有财产可言,更谈不上财富的增值与延续。而任何一个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都需要一个数目庞大的财富阶层作为中坚,才能对国家机器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新兴的财富阶层如何实现财富的固化?就目前的投资环境来说,大宗的理财方式无疑只有两种:股票和房地产。国内实业的发展状况,往往受制于诸多政策影响,许多领域中的“国进民退”,挤压了民间资本投入实业的前景与热忱。而股票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股市往往成为大股东、大庄家的提款机,或者是外国热钱寻找避风港的套现工具。而房地产至少“眼见为实”,并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买地置业,合家美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房地产价格的攀升,是大势所趋,也符合政治经济学的需求。中国需要新兴的财富阶层,而新兴的财富阶层需要房地产来固化自身的阶层属性,并实现财富的保值与增值,并寄希望于用此完成财富的积累和延续。就这个功用来说,是极其正面的。

   此外,由于社会福利制度的有待完善,中国人投资房地产更多的是出于别无选择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再加征物业税,可能会波及到众多家庭的理财安全计划和承受能力。

   而就其他非正常因素来考虑,物业税的实施更加不具备可能。要征收物业税,首先必须明晰的是物业持有人的身份,以及其名下持有的物业数量。它最大的冲击其实不在于增加了持有人的税收负担,而在于实践上完成了不动产方面的“个人财富申报”,这恐怕是所有特殊既得利益者所不能承受的后果。历年来,因为贪污腐败而下马的官员,大都与房地产脱不了干系,而这些官员都无一例外地有着多套住房。

   实际上,最高层决策者力推的这一轮调控,正在被地方政府、住房建设部等执行部门实施“软着陆”。在土地公有制的大前提下,“分税制”与“土地储备制度”正被地方政府视为刺激本地经济总量增长的不二法门。地方政府依靠超大规模基建来推进城市建设,由此刺激GDP增长和取得良好的政绩,但地方财务往往因此而背上巨额债务,从而不得不高度依赖土地出让带来的系列收入。因此,许多地方政府迟迟不肯出台配合“国十条”的实施细则,甚至于尽量寻求最宽松的解释,混淆一些基本的界定标准,保持观望。

   土地,本应作为最稀缺的资源,却由于公有制的界定,导致掌握实际控制权的地方政府往往“便利”行事。如清远云龙产业园区的违法用地案中,先制作虚假收地文件,然后用假土地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做法,几乎已经成了房地产开发程序中公开的秘密。而这一行为,仍然被某些官员解读为“为发展而违法”。当违法用地成为刺激经济发展的终南捷径,对于土地资源掠夺式的运用就不可能杜绝。

   当然,我们是否需要把房地产中的种种问题,全归结于“制度化”与“社会化”?在这个环境中,作为企业与个人是否就无需担当责任?至少我看来,房地产市场的困局正昭示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单纯依靠对于资源利用而产生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而无视客观规律与法律意志,总是寄希望于地方政府的“权宜之计”来获取更高利润的做法,将会给企业最终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自然,从政府层面,需要更多的反思一个问题:我们需要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发展?在我们习惯于用发展来解决所有问题之后,当速度遇到极限时,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罗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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