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04日 星期五 壬辰年四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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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电瓷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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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月27日,从北京传来喜讯,江西萍乡龙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莲发”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这是萍乡市继“武冠”商标后被认定的第二个中国驰名商标,是该市实施品牌兴市战略取得的又一重要成绩。

  据萍乡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要符合苛刻的条件和严格的程序。龙发公司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工商部门和龙发公司做了三四年的前期准备工作,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和努力,“莲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萍乡工商部门商标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萍乡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经典案例。他表示,工商部门将总结经验,积极引导,全面推进商标战略,争取更多的萍乡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悉,萍乡市的“中国驰名商标”创建工作始于2002年。2005年6月23日,江西武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武冠”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萍乡市第一个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驻江西记者 李建军 通讯员 朱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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