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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23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第一中院”),嘉俊陶瓷与东鹏陶瓷再次因“洞石专利”的纠葛而对簿公堂,开年第一场陶瓷产品维权案便由此拉开帷幕。为了解这项持续多年的行业“著名”纠纷,本报记者23日下午在北京第一中院分别采访了当事企业双方代理人。
涉及本次案件的原告是东鹏陶瓷,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嘉俊陶瓷则作为第三人的角色出席庭审。
回顾这长达四年之久的洞石纠纷案,不免让人感觉曲折迂回,其中争论最为激烈的是东鹏陶瓷和嘉俊陶瓷两家企业。2008年1月,东鹏陶瓷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后对多家陶瓷企业提起诉讼,其中包括嘉俊陶瓷。涉嫌侵权被诉后,嘉俊陶瓷与被诉企业一起向复审委提交了复审申请,要求宣布东鹏陶瓷的“洞石”专利无效,随后于2011年8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17061号),就“一种立体孔洞装饰陶瓷砖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宣告了该专利权部分无效。东鹏与嘉俊的争端进一步白热化。
开庭当日,涉案当事人嘉俊、东鹏及复审委三方对簿公堂,进行辩论,庭审持续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三方各自都拥有自身充足的理由和材料。庭审结束后,嘉俊与东鹏双方的律师都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嘉俊陶瓷委托人佛山市南海智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李宪宾告诉记者:“此次庭审我们准备的材料比较充分,提供的证据也是针对之前提出的‘无效决定’内容的依据,今天开庭审理的重点是针对‘无效决定’的内容和到底能否证明东鹏这个专利的创造性,东鹏因不服复审委的判决而将嘉俊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代表东鹏陶瓷的是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温旭,他告诉记者,东鹏陶瓷此次之所以会提起诉讼是由于复审委对于东鹏生产的带有孔洞的瓷砖的生产方法部分是否具有创造性存在质疑,而东鹏陶瓷认为生产的产品是具有创造性的。
此次庭审双方都提供了充足的材料和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但最终结果如何也只能等待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据李宪宾透露,庭审结果最快也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出来,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