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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则小消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巨人集团志愿者将跋山涉水运来的一批价值10万元的教学用品捐赠给四川石渠县城区小学,出人意料的是,竟遭到校方的拒绝。作为一所常年接受国家“两免一补”的贫困小学,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背后,也自有其必然的逻辑,该校校长指出缘由,政府要求接受捐赠必须通过红十字会。
原来在中国行善也不是想做就能做到的,贫困县还不接受你的捐款呢。“郭美美炫富门”事件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涉商牟利的丑行频频曝光,形象跌落谷底,网友“呸”声不断。几年前,笔者曾在民政事业单位有过短暂供职,种种猫腻,略有窥察。不过笔者在这里并非是想谈这个话题,而是由此联想到一些陶瓷企业在部分职能部门要求之下以慈善之名行派捐之实的所见所闻。
莽莽神州,每年难免都有几次飞来横祸。灾难激发爱心的凝聚,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慈善捐输。一次天灾之后,笔者来到某陶瓷产业采访,见到十来家企业踊跃捐款,现场宣传则为———“这是企业家无偿自愿的捐资”、“是一次回报社会的公益性行为”。不管列位看官信不信,我反正是不信的,就像鲁迅先生所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果然,与企业家座谈,抱怨之声迭出不穷。不少企业家表示,主管单位一早就打电话,进行“劝募”和“派捐”,根据企业大小和盈利状况,定下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捐款指标。剧本由主管单位写好了,企业只需要出演主角、华丽上场就可以了。
历史上也有派捐,官府出面以救灾或者剿匪之名要求富商地主出钱,把钱老实掏出来,就给赏杯酒吃,不掏出来,那就敬酒不吃吃罚酒。“惟横征私派之弊,其祸尤烈!”历朝都有记述。
不过,显然企业对于这种“被慈善”的方式,既无奈又愤怒,老板们苦叹“派捐猛于虎”,“这样的慈善令人生厌”。慈善变成了派捐,奉献变成了任务,自发的行为变成了行政的命令,民意反弹越来越强烈,诽怨丛生,有司不可不察。细究起来,笔者以为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反思:
一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角色似乎错位。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只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政府才可以接受捐款。实际呢,不少地方政府把慈善捐款当成“第二税源”,本来属于企业自由、自愿、快乐选择的慈善捐款异化为“被慈善”、“被捐款”,将慈善作为强制的义务推广。说白了,这是一种变相的、隐晦的钱权交易。捐款不受上级财政监督,容易成为腐败的温床,真是“坑爹啊!”
二是企业对慈善缺乏概念,企业把捐款当做是任务,往往在捐款之后也不会追问款项的去处,并不清楚,甚至也没有意愿去调查清楚是不是真正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既缺乏对现代慈善内涵的了解,也不大熟悉捐款之后的流程。
三是这种派捐恶化了公益氛围,难以培育出一种健康、良性的慈善机制。慈善捐助从来都不是坏事,但这种派捐却是霸王硬上弓似的蛮横无理,散发着一种权力的骄狂气味,也让慈善组织变得不被信赖。派捐容易给企业家留下浓重的心理阴影,伤害了慈善热忱,最终导致对慈善的畏避。
大灾来了,向企业派捐,大型活动来了,向企业派捐,慈善本来是一件好事,硬是搞成一幕丑剧,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也许企业确有服务社会、回馈大众的良好意愿,那么唯希望让钱捐助在明处,大白于天下,惠及更多的人。